乡村的基督教
——摘自林语堂《我这一生:林语堂口述自传》
我已说过,我父亲是一个基督教牧师,但他绝非一个寻常的牧师。他最好的德行乃是他极爱他的教友。他之所以爱众人,并不是以此为对上帝应尽之责,他只是真心实意地爱他们,因为他自己也是穷家出身。我在这简略的自传中也不得不说出这句话,因为我以为这是十分重要的。有些生长于都市而自号为普罗[ “普罗”是法语“普罗列塔利亚”的简称,意思是“无产阶级的”。]作家者尝批评我,说我不懂得平民的生活,只因我常在文章里面说及江上清风与山间明月,不禁令我发笑。在他们看来,好像清风明月乃是资本家有闲阶级的专利。可是先祖母原是一个农家妇,齊力甚强,尝以一根竹竿击败十余男子汉,而将他们驱出村外。我父亲呢,他在童时曾做过卖糖饵的小贩,曾到牢狱中卖米,又曾卖过竹笋。他深晓得肩挑重担的滋味,他常常告诉我们这些故事,尤其是受佣于一个没有慈悲心的雇主的经验,好作为我们后生小子务须行善的教训。因这缘故,他对穷人常表同情。甚至在年老之时,他有一次路见不平,几乎同一个抽税的人打起来。因为有一老头儿费了三天工夫到山上砍了一担柴,足足跑了二十里路,而到墟场只能卖二百文铜钱,可那抽税者竟要勒索他一百二十文。我母亲也是一个最简朴不过的妇人,她虽然因是牧师的妻子而在村里有很高的地位,可是她绝不知道摆架子是怎么一回事。她常常同农人和樵夫们极开心地谈话。这也是我父亲的习惯。他二人常常邀请这些农夫和樵夫们到家里喝茶,或吃中饭,我们相处都是根据极为友善的、完全平等的原则。
在内地农村里当牧师,无异于群羊的牧人,其工作甚有意义。我父亲不只是讲坛上的宣教者,而且是村民争执中的排难解纷者、民刑讼事中的律师和村民家庭生活中大小事务的帮闲者。他常常为人做媒,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令鳏夫寡妇成婚,如果不是在本村礼拜堂中,就是远在百里外的教堂中。在礼拜堂的教友心中,他很神秘地施行佛教僧人的职能。据村民陋习,凡有失足掉进野外茅厕的,必须请一僧人为其换套新衣服,改换一条新的红绳为其扎辫子,又由僧人给他一碗汤面吃,如此可以逢凶化吉。有一天,我们教会里有一个小童掉进茅厕,因为我父亲要取僧人的地位而代之,所以他便要替他扎红绳辫子,而我母亲又给他做了一碗汤面。我不相信我父亲传给那些农民的基督教和他们男男女女一向信奉的佛教有什么分别,我不知道他的神学立场究竟是怎样的,但是他的一片诚心确无问题——只须听听他晚上祷告的声音与言辞便可信了。然而也许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是为情势所逼,要宣传独一种的宗教而为农民所能明白的。这位基督教的上帝,犹如随便哪一所寺庙中的佛爷,是可以治病、赐福的,而尤为重要的是可以赐给人家许多男孩的。他常对教友们指出许多基督徒虽遭人逼害,但结果是财运亨通而且子嗣繁多的。在村民中信教者看来,如果基督教没有这些效力,简直全无意义了。又有不少的信徒是来到治外法权的藩篱影子底下求保护的。今日我已能了解有些反基督教者对我们的仇恨了,然而那时却不明白。
有一个在我生命中影响极大且决定命运的人物——那就是一个外国教士YoungJ.Allen。他不知道他的著作对我们全家人有何影响。我早年知道他的中国名字叫作林乐知——似与我们同姓本家,直至近年,我才知道他的本名。大概他是居于苏州的一个教士,主编一个基督教周刊——《通问报》,兼与华人助手蔡尔康翻译了好几种书籍。我父亲因受了范礼文牧师(Rev.W.L.Wamshuis)的影响而得初识所谓“新学”,由是追求新知识的心至为热烈。林乐知先生的《通问报》,报费每年一元,独为吾父之财力所能订阅的,而范礼文牧师与吾父最友善,将其所能得到的“新学”书籍尽量介绍。他借林乐知的著作而对西方及西洋的一切东西皆极为热心,甚至深心钦羡英国维多利亚后期的光荣,因而决心要他的儿子个个读英语和得受西洋教育。我想他对于一切新东西和全世界的好奇心和诧异之情,当不在我之下。
一日,他在那周刊上看见一个上海女子所写的一篇论说。他放下周刊,叹一口气,说:“哦,我怎能够得着一个这样的媳妇呢!”他忘记他原来有一个一样聪明而苦心求得新教育的亲生女儿呢。只是他因经济支绌,又要几个男孩得受高等教育,也是无可奈何,这我也不能埋怨他啊。令自己的女儿不能受大学教育,是他一生最痛心的大憾事——这是做父亲的才能明白。我还记得当他变卖我们在漳州最后的一座小房子以供给我哥哥入圣约翰大学之时,他泪流满面。在那时,送一个儿子到上海入大学读书,实为厦门人所罕见的事,这可显出他极热的心肠和长远的眼光了。而对于一个牧师而言,每月受薪仅得十六至二十元(只是我如今给家中仆人或厨子的工金),更是难上加难了。然而领得一个学额,加以变卖旧产,却筹得送家兄入大学最低额的学费了。后来家兄帮助我,而我又转而帮助我弟弟,这就是我们弟兄几人得受大学教育的小史,然而各人都幸得领受学额才能过得去。
我由基督教各传教会所领受的恩惠可以不必说出来了。我在厦门寻源书院所受的中学教育是免费的;照我所知,在那里历年的膳费也是免缴的。我欠教会学校一笔债,而教会学校(在厦门的)也欠我一笔债,即不准我看中国戏剧。因为我在基督教的童年时代,站在戏台下或听盲人唱梁山伯祝英台的恋爱故事,乃是一种罪孽。不过这笔债不能算是大的,他们究竟给了我一个出身的机会,而我现在正图补救以前的损失,赶上我的信“邪教”的同胞,以求与他们同样识得中国的戏剧、音乐和种种民间传说。到现在我关于北平戏剧的知识还有很大的缺憾。在拙著《吾国与吾民》一书中我已写到,当我在二十岁之前,我知道古犹太国约书亚将军吹倒耶利哥城的故事,可是直至三十余岁我才知孟姜女哭夫以至哭倒长城的传说。我早就知道耶和华令太阳停住以使约书亚杀尽迦南人,可是尚不知后羿射日十落其九,而其妻嫦娥奔月遂为月神,女娲炼石——以三百六十五块石补天,其后她所余的那第三百六十六块石便成为《红楼梦》中的主人公宝玉等故事。这些都是我后来在书籍中零零碎碎看得,而非由童年时从盲人歌唱或戏台表演而得的。这样,谁又能埋怨我心中愤恨被人剥夺我得识中国神话的权利的感觉呢?然而,我刚说过,传教士给我出身的机会,后来我大有时间以补足所失,因为年纪愈长,求知愈切,至今仍然保留小孩子的好奇心啊。多谢上天,我还没有失了欣赏“米老鼠”漫画或是中国神仙故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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